沪上愚园路“金屋”的民国往事

王晓华

 

导语:上海愚园路113631号的“王伯群住宅”占地十余亩。在20世纪30年代,这幢别墅豪宅也被称为“金屋”。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王伯群与保志宁夫妇,汉奸汪精卫与陈璧君夫妇,红色女特工黄慕兰与陈志皋夫妇先后居住于此。上海解放后,此“金屋”成为长宁区少年宫。世事变迁,这段沧桑往事见证了民国年间的血雨腥风。

 

 

“金屋藏娇”

 

20世纪30年代,这幢豪宅原本是时任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上海大夏大学校长王伯群为其新婚夫人保志宁建造的。

1930年初夏,王伯群在大夏大学对学生训话,其后保志宁这位美丽漂亮、有着贵族气质的女生上来给他献花。回去后,时年45岁的王校长心旌摇荡,不能自已,多方打听该女生的信息,决心追求这位女学生。

保志宁生于1911年。17岁从南通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并考取沪江大学。那是一所著名的教会大学,上课老师全用英语授课,学生非常洋气,都是一口标准流利的英语。大一上完后,保志宁颇感吃力,因为在南通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时她在南通女师的一位女同学,正在大夏大学读书,两人一见面就谈到该校的师资、设备和环境,这些都让保志宁心往神驰,动了转学之念。而她的三叔当时正好是上海教育局局长。征求了父母的意见后,保志宁转学到大夏大学,并在那里找到了适宜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

王伯群,1885年出身于贵州兴义,同盟会元老。在保志宁出生时的1911年,王伯群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获学士学位。投身辛亥革命,参加过孙中山领导的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出任广州军政府交通部部长。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王伯群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交通部部长、国民政府委员、交通大学校长、大夏大学校长等职。

其时,王伯群的发妻已过世,他名义上并无子嗣。他承诺婚后要造栋豪华的别墅住宅,“金屋藏娇”,外带一部小轿车,钻戒、项链以及十万元存折的“爱情保证金”。

1930618日,王伯群与刚刚大学毕业的保志宁,在上海徐园举行了盛大婚礼。当时众多沪上实力人士,比如王晓籁(大实业家)、虞洽卿、钱永铭(银行家)、杜月笙、张啸林(青帮大佬)、陈希曾(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贺耀组(徐州行营主任)、李仲公(交通部次长)、蔡培(交通部航政司司长)、许修直(交通部参事、秘书长)等,都纷纷前来祝贺;双方亲朋好友三百余人出席婚礼。

19307月,王部长允诺的“金屋”,开始大兴土木。工程在愚园路辟地十余亩,这引起各方的关注。眼看他风生水起、起高楼,有人便讥讽王伯群“位尊多金”,还有读者特意写信给《生活》周刊,要求彻查“金屋”背后的种种黑幕。

对此,《生活》周刊主编邹韬奋认为,“金屋”事件蕴含着新闻价值。于是决定将读者来信予以刊登,同时,经深入调查,他们发现,这幢别墅住宅是由新峰记营造厂承建的,而正是这家公司,在王伯群任内揽下了承建南京交通部建筑群这个非常有利可图的大项目。

王伯群的别墅住宅与交通部大楼建造工程几乎同时开工。别墅住宅外观华丽,所用建筑材料是当时最好的,枪炮不能损其表;内部装潢则美轮美奂,地板与楼梯的用料都非常讲究。根据当时的爆料,这幢豪宅造价应在五十万元左右。王部长则声称,其造价不像外面所虚传的那样花费了五十万元,实际只花费了十六万元,而其中的地价是十万元。那么,建造如此美轮美奂的三层豪宅只用了六万元?!谁信呢!王伯群的妹妹王文湘是权倾一时的军政部部长何应钦的夫人,何应钦后来在南京的官邸斗鸡闸4号,也是由新峰记营造厂承建的。为了讨好政府高官,承建厂商最终只收取了不到十八万元,其中可见微妙种种。

公私混杂,公家项目多要,而私人项目少收,这往往是开发商惯常的老把戏。

王伯群得知邹韬奋在进行调查,担心丑闻被曝光,便遣人携带十万元现金前往,企图以此封住《生活》周刊之口。

邹韬奋不为利益所惑:“《生活》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刊物,经费多有困难,但并不接受任何方面的津贴,一个小刊物也用不着偌大的巨款。”

来人并不死心,接着提出可把这笔现金折合股本,作为投资基金。对此,邹韬奋以不符合公司章程为由再度拒绝,并严正相告:“王部长既然如此慷慨,不如替他捐助给仁济堂(慈善机构),救救几百万嗷嗷待哺的灾民吧,何奈关心我一人之生活!”

对方只得悻悻而退。没几天,邹韬奋接到匿名信,“警告”他要“小心”。邹韬奋则表示:“我的态度是,头可杀,而我的良心主张、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编辑主权,是断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个人所限制的。”随即在《生活》“信箱”栏目上,刊发了署名陈淡泉的《对王保(君)应作进一步的批评》一文,并配有记者亲往“金屋”实地拍摄的照片五幅。在《编者附言》中,邹韬奋发表言论,将王伯群痛斥一番:“在民穷财尽的中国,一人的衣食住行四种需要中之一种而且一处,已达四五十万元,而王君信里犹说‘伯群素尚俭约,虽备员中央数载,自顾实无此多金’,我们不知‘多金’果作何解?‘俭约’又作何解?”王伯群“个人的穷奢纵欲,实为国民的罪人”,“在做贼心虚而自已丧尽人格者,诚有以为只须出几个臭钱,便可无人不入其彀中,以为天下都是要钱不要脸的没有骨气的人,但是钱的效用亦有时而穷……”

一时间,“金屋”成为舆论之焦点。迫于舆论压力,有监察委员提出弹劾王部长案。

1931年底,王伯群被迫辞去交通部部长一职,只保留国府委员、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头衔。时人戏称王伯群,“娶了一个美女,造了一幢豪宅,丢了一个官职”。

193410月上旬,保志宁搬进了这幢别墅住宅。这里很隐秘,低调而不张扬。后花园很大,玉兰树、雪松、樱花和红枫树环绕其周围,还有一个大金鱼池和一个大玻璃花房,风景优雅异常。

全面抗战爆发后,大夏大学被迫内迁。王伯群赴南京与教育部商定,大夏大学与同为私立大学的复旦大学合并,组成抗战时期国内第一所联合大学,一设庐山,称为复旦大夏第一联合大学,一设贵阳,称为复旦大夏第二联合大学。庐山联大以原复旦师生为主,贵阳联大则以原大夏师生为主。

1937825日,保志宁带着两个女儿离开上海,乘坐英国邮轮去了香港,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愚园路之“金屋”。劳燕分飞,令人感伤。

不久,日军进犯江西,复旦再迁重庆北碚,联大解体。在贵阳的大夏大学,最初借当地讲武堂上课,嗣后打算兴建校舍,1939年贵州省政府曾拨给校方贵阳花溪公地,后加上当地人士的捐赠,共有约两千亩。19408月,新校舍开工建筑,但因经费不足,只完成校舍三栋。1942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拟将大夏大学与贵州农工学院合并,改名为国立贵州大学,引起大夏师生强烈抗议,遂奔走各方与各校董商议,要求教育部收回成命,终得维持大夏大学原名,并维持其私立性质。

1944年冬,桂柳会战失利,日军进犯黔南,攻占独山;贵阳一片混乱。大夏大学三迁赤水。王伯群校长因迁校劳累成疾,于1220日病逝于重庆陆军医院,终年60岁。

 

“汪公馆”

 

19395月,汪精卫等人逃离越南河内,经海防从北部湾到达上海,住进虹口日租界。同年8月份,汪精卫在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召开所谓的“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伪中央政权。

日本侵略者决定,将已占领的愚园路这座豪宅赏给汪精卫、陈璧君夫妇居住。

“金屋”换了主人。1136弄通往愚园路的路口处,有日军的岗哨和巡逻的士兵,没有严格的手续,外人绝不可能进入到这个弄堂里来;而且弄堂两侧的十来幢小洋楼中,分别住着追随汪精卫的死党,即汪伪集团的核心人物:周佛海、梅思平、褚民谊、林柏生、陈春圃、罗君强等人。这里就成为汪精卫集团筹划成立伪政府的大本营。而高宗武、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等,也在紧锣密鼓地与日方在虹口东体育会路7号的重光堂进行秘密会谈。

日方欲壑难填,野心非常大。扶持汪精卫成立政府,但向汪精卫索要的卖国条款也苛刻异常。不但要对方承认“满洲国”,日军可以在华北等地驻兵,而且在华中、华南,包括海南岛都要有日本的特殊经济、军事地区;日本商人可以任意横行于中国,掠夺资源等。总之,拟议中的《日汪密约》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

11月下旬,上海街头阴雨绵绵。一楼客厅壁炉中的柴火正在熊熊燃烧,壁炉中散发出来的热力,将1136弄的这座“金屋”烧得暖洋洋的。每天下午,陶希圣会将当天谈判的结果送过来,陈璧君就从楼上下到客厅,陶希圣则将谈判条款掰开揉碎,一条条地对她细致讲解。

日方条款中妄图鲸吞中国的野心,让陈璧君也感到愤愤不平。她记住了条约的要点,转身上楼,进了汪精卫卧室,鹦鹉学舌,一条条再讲给汪精卫听,然后大骂日方太不给汪精卫一点尊严和面子。汪精卫自然知道签订卖国条约的后果,大汉奸的帽子想必这辈子别想摘掉了,内心也是矛盾和痛苦。但在日方代表影佐祯昭的威逼利诱之下,最终在1939年最后的一天与日方签订《日汪密约》。

1940年元旦,113631号“金屋”张灯结彩。上上下下忙碌着,为即将到来的团拜做准备。上午8时整,周佛海首先登门,满面春风,作揖带鞠躬,作为内定的新朝“宰相”,前来向汪精卫夫妇拜年。紧接着是陈公博、褚民谊、梅思平、林柏生、陈春圃、罗君强,最后,陶希圣进来了。周佛海脸色一沉,把头扭过去,装没看见。汪精卫知道二人在闹别扭。原来,就在《日汪密约》签字时,周佛海等一一在“卖身契”上签字,但最先引导汪精卫与日本人谈判的高宗武却拒绝在密约上签字,轮到陶希圣也是如此,就是拒绝画押。

当时,作为首席谈判官的周佛海,内心意识到这两“家伙”要出事,率先向汪精卫禀报。汪精卫担心,生意尚未开张,就发生内讧,于是一把扯过陶希圣来到周佛海面前:“佛海,希圣来给你赔个不是。我和希圣共事多年,他的为人我了解,他会补签的。”喜气洋洋的陈璧君也过来打圆场:“佛海,别再意气用事,汪先生打保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来,握个手吧。”陶希圣顺从地将手伸向周佛海:”佛兄,兄弟错了,给您赔罪,过两天我一定和宗武进行补签,不耽误您和汪先生去青岛与王克敏、梁鸿志谈判。”

周佛海转嗔为喜,也伸出手握着陶希圣的手,意味深长地说:“希圣,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可不要撤火啊!”

几天以后,汪公馆一片大乱,原来高宗武和陶希圣二人竟然失踪了。这俩人会去哪里呢?原来,此二人早被军统方面策反,在杜月笙的管家万墨林接应下,从黄浦江码头登上英国邮轮前往香港。又过了两天,便在香港《大公报》上将《日汪密约》公之于众。汪精卫投日卖国内幕,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此举将汪精卫“和平运动”的丑恶实质大白于天下,使其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卖国贼和头号大汉奸。

高、陶二人劈劈啪啪的打脸,让汪精卫垂头丧气。而从这一天起,陈璧君在“金屋”之中的咆哮声,此起彼伏,楼梯上下来回蹿,闹得乌烟瘴气。

不久,汪精卫与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和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梁鸿志达成分赃协议,在日军的刺刀下,在南京以“还都”的形式,成立了汪伪国民政府。汪精卫常驻南京,而陈璧君迷恋“金屋”,就常住在上海。后来,汪精卫在南京有了几处官邸,陈璧君便随同前往南京;而1136弄的这所洋房被汪伪特务机构所占。

1944年,盟军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胜利,是年1110日,在日本治疗了近7个月的汪精卫病死于名古屋医院。汪精卫死后,陈璧君的“金屋”门可罗雀。她也知道自己借着汪精卫的势力,在伪府中得罪的人太多,生怕被别人讥讽和蔑视,决定离开上海这座她很喜欢的“金屋”,回广州居住。19459月,陈璧君在广州法政路陈公馆被军统诱捕,后押解至南京,又与陈公博、褚民谊等同赴苏州狮子口监狱;而她在上海鸠占鹊巢居住的113631号这座“汪公馆”也被军统特务定为“逆产”而没收。

陈璧君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度过余生。监狱的条件,与近在咫尺的113631号,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形成强烈对比。

 

“金屋”的第三位女主人

 

黄慕兰(19072017),湖南浏阳人。早期投身大革命,任武汉特别市党部妇女部长,中共江西省委、南方局北方局秘书兼机要交通员。

她是一位传奇的美女特工。1931年春调任互济总会营救部部长后,她接受的第一个重要任务是营救在上海租界团被捕的军委书记关向应同志。当时组织上给关向应物色了一位辩护律师陈志皋,陈志皋的人脉很广,进出办案全坐小轿车,完全一副大律师的做派。其父是上海滩有影响的人物,曾在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当过十八年的刑庭庭长。陈老太爷对黄慕兰的美貌与气质印象非常好,他便宣布黄慕兰是其干闺女,又约负责审理关向应的法官到家里吃饭。当时,关向应并没有暴露身份,最终被开释。

黄慕兰在向忠发被捕案中,又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次,陈志皋约黄慕兰喝咖啡,遇见一位在法租界当翻译的曹姓老同学,无意间问起巡捕房有什么新闻时,那位曹翻译透露:“南京政府派人来抓一个共产党头头,湖北人,六十岁左右,镶一口金牙,酒糟鼻子,只有九个手指头,是悬赏十万大洋才抓获的……那家伙真不中用,一坐上电椅,就吃不消,全招了。”

在一旁装作喝咖啡的黄慕兰,心里将湖北籍的共产党领导人盘算一遍,突然想到了只有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符合这样的描述,于是立即通知了潘汉年。潘汉年赶紧向周恩来等同志进行汇报,于是党中央负责人立即转移。这为党立下一件大功。

在著名的“伍豪事件”中,黄慕兰以陈志皋律师的名义起草了伍豪启事:“陈志皋律师代表伍豪启事:鄙人身体健康,希诸亲友勿念……”

但陈志皋说这样写不妥,南京政府肯定要追查此事,一定会追问是谁介绍这个伍豪的?或是谁代表伍豪委托你代登启事的?经过陈志皋的思考,在《申报》上刊登《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启事》,对国民党的《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脱离共产党启事》进行反驳。国民党后来找到巴和律师调查。巴和说:“我的当事人是周少山,仅仅别名叫伍豪,你们找的不是这个。”最终无事。

黄慕兰随后与陈志皋结为连理。

抗战时期,黄慕兰在上海担任十几个抗日救亡团体的常务理事,救济难民;上海沦陷后,转移香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黄慕兰与担任中国赈济委员会特派员的陈志皋共同负责把滞留香港的几百个文化名人转移到内地。当时,在淞沪前线为四行仓库献旗的童子军杨慧敏,和黄慕兰等一起护送文化名人的转移工作。著名的电影明星胡蝶携带了几十箱细软与化妆品,树大招风,很不安全,陈志皋就让她人货分离。没想到人平安抵达内地,而箱子却被土匪劫去。胡蝶找到特务头子戴笠告状,诬陷杨慧敏“勾结土匪”,“私通共产党东江游击队”,并牵连到陈志皋、黄慕兰。于是,三人同陷冤狱,后被关押于重庆军统望龙门看守所,最后被保释出狱。

日本投降以后,黄慕兰与陈志皋返回上海。陈志皋的妹妹陈秉章与保志宁的妹妹保志孝是同学,在保志宁的授意下,委托大律师陈志皋将1136弄的“金屋”接收回来。陈志皋的七妹夫李焕之是陈立夫的机要秘书,黄慕兰和陈秉章拿着李焕之的亲笔信去找抗战胜利后的上海市市长吴国桢,代保志宁要求收回房产。按照当时政府的政策,被敌伪侵占的财产,只要是产权明确的,理应无异议地归还原业主接收,所以这件事很快就办妥了。

当时讲明的条件是:房子收回后,由陈志皋负责代保志宁将房屋损坏部分修理好,保志宁只保留楼下的两个客厅以及二楼的全部;其余楼下的四间大厅、餐厅、书房以及三楼的全部,还有后面的一部分附属用房,都租赁给黄慕兰使用,租金按美金支付,但没有签合同。

黄慕兰家能住进这样高级的大花园洋房,自然大喜过望。因为自家人口不多,房子那么大,于是就把志皋的外婆、三姐引璋和钱元、钱林两个甥女都接过来一起居住,还邀请了亲朋住宿在后面二楼。屋外的花园,专门请了一位花匠师傅进行维修保养,颇有亭台花木、小桥流水之胜。有了这样一处好地方,这里的洋房大客厅和漂亮的后花园就成为上海文化界和地下党人经常聚集的胜地。用高朋满座、胜友如云来相容,一点都不过分。

当时,田汉曾在113631号参加雅集,并赋诗七绝一首:

小桥流水柳初芽,春满名园客满家。

千里洒流兄弟血,举杯愁对紫荆花。

赵景深教授也有短文记述其盛:

陈志皋、黄定慧(慕兰)贤伉俪邀约戏剧界的同人在他们的隅园辟克匿克。平剧界到有梅兰芳、周信芳、欧阳予倩、翁耦红等,话剧界编剧到有田汉、洪深、熊佛西、李健吾、顾仲彝、于伶、陈白尘、潘子农等,演员到有吴湄、唐若青、戴耘、梅村(注:都为话剧演员)等,戏剧史家到有郑振铎、翦伯赞等,电影界到有孟君谋、周伯勋、应云卫等,可谓极一时之盏。园内桃花盛开,草地上铺着新疆带来的花树地毯。(郑)振铎、寿昌(注:田汉本名寿昌)、(叶)以群等席地而坐。女宾大半坐在假山石边。大家像孩子似的随意谈话吃东西,真是其乐无穷。于伶翻筋斗,引得志皋兄的令爱允中拍手欢笑。一向读过翁耦红的脸谱论著,心仪其人。这一天初次见面,很是高兴。兰芳向我说起,他的令郎正跟着许百道、俞振飞、朱传茗等学唱昆曲。美专一位青年替我们拍了很多的照片,极为自然,连我们吃香蕉、抢菜也拍了进去。

除了文化戏剧界的进步人士之外,还有刘海粟、唐云、申石伽等名画家在此举行过泼墨画会,郭沫若也曾在这里召开过科技界人士的座谈会。

黄慕兰与陈志皋夫妇利用盛会之际,掩护过沈钧儒逃脱军统特务的监视,成功地离沪赴港;还掩护过进步教授洪深夫妇逃离上海潜往桂林。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黄慕兰与陈志皋夫妇在113631号住了一年半,随后保志宁毁约,将113631号“金屋”,以三万美金顶让给他人,逼着黄慕兰搬家。当晚,通易公司董事长王艮仲借这座豪宅举行宴会,款待上海教育界知名人士。保志宁的仆人剪断电线,并下逐客令,使主人和来宾都十分扫兴。于是陈志皋欲上诉法庭。保志宁听说后自知理亏,请王伯群的妹妹王文湘出面说情,最后以半年为限,在过渡期内不收取租金。

原来,保志宁在王伯群去世后,孤儿寡母,失去依靠。为了送儿子去美国读书,只好把房子顶了出去。这样,大约在1948年某个时候,黄慕兰一家搬出了113631号。

保志宁后来去了美国。1949年上海解放,此“金屋”后成为长宁区少年宫。如今这座“金屋”保存完好,政府经常修缮。然而却已然物是人非。据说前多少年保志宁还回来过,说过这幢房子留给小孩子当活动场所,也是物有所用吧。■

(责任编辑 刘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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