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军马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马事业发展纪实

王红玉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筹建自己的军马养殖事业,一个个军马场陆续建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军马场从创建到鼎盛,再到转型移交,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发展过程。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马场的

发展历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马场,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这一历史时期,以东北民主联军、西北第一野战军为代表的全国各大军区、军分区及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根据军队与国防建设的需要,在地域辖区内依托地方政府设立的军马养殖、繁殖基地和与之相关的管理、经营部门。主要包括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场管理局(前期称马政局,后期称军马局、军马部)与各省市、各军师级别的军马养殖、繁殖场、改良基地。

军马场成立初期又称军牧场。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军牧场初期,正值我国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解放战争全面展开的时期。虽然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我军就有军马参战历史,但大规模的军马参战主要在解放战争时期。军马、军骡作为当时部队后勤保障最重要的运输工具与作战工具,其性能和数量对部队来说非常重要。骑兵、炮兵屡建奇功,军马快速、灵活、威猛的优势,使党中央、中央军委认识到选育军马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军马的繁殖、改良成为各军区十分重视的后勤保障任务。在此背景下,东北民主联军炮兵学校依据伪满洲时期日军撤退后遗留下的一些马政基础,率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建立起我军第一个军马场—牡丹江军马场,其首任场长为郑新潮。牡丹江军马场等一批军马场的建成,为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后,各地军马场相继建立。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部后在北京成立马政局。 1951年7月以后,各大军区、军分区将各军区成立的马政局、马政处逐级上交中央军委总后勤部,1951年10月1日移交工作完成后,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成立“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马政局”,对全国各地军马场实行统一管理。

1955年4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马政局”改称“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场管理局”,简称“军马局”。军马局下设四个军级级别的代表处,分别为白城办事处、青藏办事处、太原办事处、重庆办事处,各办事处直接管理所辖团级以上规模较大的军马场,部分规模较小的团级、营级军马场归所在军区、军分区管理。

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军马事业后整体移交中央人民政府,由地方政府全面管理,军马场管理局与国家农垦部合并,归农垦部管理,各地军马场成为国家农垦部、农业部管理下的一个农牧业生产单位。这一时期,由于国内外政治军事形势相对稳定,军马事业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进行了调整,主要以生产农牧业生活物资为主,军马养殖大幅减少。

1960年前后,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各地军马场收回军队,并扩大规模,新建了一批军马场,军马场的数量从原来的不足30个发展为50余个。中央军委总后勤部设立军马部,全国各地军马场由军马部与农垦部进行生产与业务的双重管理,军马场生产再次调整为养马为主、其他产业为辅。这一时期,全国军马事业在保留并发展原有军马场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红山军马场、英德军马场等一大批新的军马场,新中国军马事业发展迎来鼎盛阶段。

军马场鼎盛时期,从事军马事业的人员超过百万人,为国家培育军马、民马一千多万匹(其中80%为军马转民马),培养小麦、菜籽、玉米等农作物数百亿公斤,创农业机械与农副产品产值数亿元(以当时的物价标准统计)。

1974年12月,按照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军马生产规模、改变马场管理体制的请求报告》的批复意见,军马事业开始大幅度收缩,部分军马场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经过近两年的移交,原有50余个军马场减为26个,依然以军马繁殖与改良为主。

2001年,遵照中央指示,全军军马场除红山军马场外,全部移交地方政府,我国军马事业至此基本上完成了历史使命。

 

二、军马场管理分支机构的

设置与改变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区建制是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适应斗争形势和各根据地党政军民一体化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为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原有解放区的基础上,设立了东北、西北、华北、中原(后改组为华中)、华东、中南、西南7个军区。后经多次调整,至1985年,设有北京、沈阳、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7个军区。

(一)军马事业初建与军马场管理局(马政局)

我军军马事业从筹建到完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东北民主联军自筹建牡丹江军马场后,相继成立了肇东军马场、扎兰屯军马场等。这些军马场建场初期归东北炮校管理,后期上交炮兵司令部马政局管理。这一时期,随着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大批原国民党管理的军牧场被我军接收,各野战军部队依据自己需要和缴获的军马建立养殖基地,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设立自己军区的马政局。1951年10月,为方便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通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在原炮兵司令部马政局的基础上成立马政局,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马政局”,炮兵司令部、各军区所属的马政局上交总后勤部马政局管理。1955年4月29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马政局改称“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场管理局”。管理局下设西北军区马政处、东北军区马政处、西南军区马政处三个办事处。

1949年9月,第一野战军先后接收山丹军牧场、马衔山(又名马山)军牧场、永登军牧场等以及西北地区其他敌军牧场,西北军区司令部随即成立军牧部,由曾柯担任政委,杨忠林担任部长,下设马政局,负责管理本军区各地军马场的工作。西北军区司令部军牧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的第一个马政管理机构,成立后管理的军马场有山丹军马场、贵南军马场、河曲军马场、马衔山军马场等。在西北军区司令部军牧部领导下,西北地区军马场的业务开始扩大,除养马外,还开始发展畜牧业和饲料、粮食种植。1952年11月,西北军区军牧部撤销,改军牧部为西北军区后勤部马政处。

1951年7月,东北军区成立马政处,马政处隶属东北军区炮兵司令部。1951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部马政局改属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马政局后,东北军区马政处同时改隶属军区后勤部白城办事处管理。东北军区马政处成立后,管理的军马场有牡丹江军马场、四方山军马场、哈拉海军马场、白城军马场、扎兰屯军马场等。

西南军区后勤部马政处设立于1951年7月27日。1955年6月1日, 原西南军区后勤部番号撤销,改为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驻重庆办事处。1955年7月重庆办事处军马场管理局成立,嵩明军马场、清镇军马场等原属西南军区后勤部管理的军马场改隶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重庆办事处管理。1975年6月重庆办事处移交成都军区,1976年1月,重庆办事处撤销,嵩明等西南地区军马场归成都军区后勤部管理。

(二)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部

1960年底,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报告中央军委罗瑞卿秘书长,要求收回移交农垦部的军马场,总后勤部成立军马部,并与国务院农垦部联合成立双方管理下的管理局,总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马场管理局”,简称军马局。军马局下设青藏(后移交西安办事处)、大同(后改为太原)等办事处。

1965年9月5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通知成立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1966年7月,青藏办事处军马生产管理局和山丹军马场领导机构合并,分管山丹军马场一场、二场、三场及新疆伊吾军马场、青海贵南军马场、宁夏贺兰山军马场、河曲军马场、岷县军马场、马衔山军马场。1968年 8月,中央军委总后勤部撤销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编制,原青藏办事处军马生产管理局拨归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建制领导。

1961年1月,军委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正式成立。1969年3月31日,青藏办事处与西安办事处合并,统称西安办事处。青藏办事处军马场管理局移交西安办事处管理,西安办事处军马场管理局管辖山丹军马场总场、各分场,贺兰山军马场,延安军马场,贵南军马场,同德军马场以及新疆伊吾军马场,岷山军马场,河曲军马场等。1975年6月,总后勤部各办事处军马场移交有关军区。同年11月,西安办事处撤销。

1965年9月5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通知成立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大同办事处,办事处成立军马生产管理局。1969年1月13日,大同办事处由大同市搬迁至太原市,改称为太原办事处。大同军马局办事处管辖的军马场主要有白银库伦军马场、红格勒军马场、黄城子军马场、达里诺尔军马场、五七军马场、八一军马场、逊克军马场、呼和军马场、跃进军马场、索伦军马场。1975年11月,办事处撤销,所辖各军马场全部移交地方政府。

1965年9月5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白城办事处成立,办事处成立军马生产管理局,下辖白城军马场、牡丹江军马场、四方山军马场、哈拉海军马场、洮南军马场、扎兰屯军马场等。1975年11月,白城办事处撤销,所管辖军马场除牡丹江、四方山、洮南、哈拉海外,其余都移交地方政府。上述四个军马场移交沈阳军区后勤部生产管理部管理,1985年沈阳军区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改编为沈阳军区后勤部工厂管理局。

兰州军区后勤部军马管理局的前身为兰州军区军马总场。1975年10月21日,总参、总后决定撤销西安办事处军马局机关,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军马总场,具体管理工作由兰州军区后勤部负责。1976年6月开始移交,7月7日移交完毕。军马总场下辖军马一场、军马二场、军马三场、军马四场、伊吾军马场、山丹军马总场机修厂等。1986年12月,兰州军区军马总场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后勤部马场管理局(实际变动是1987年11月)。

2001年9月10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调整改革的重大决策,山丹马场整体无偿移交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管理,山丹军马场实现了由军队保障性企业向社会化企业的转变。这一时期被称为兰州军区后勤部马场管理局时期。

 

三、各地军马场的筹建情况

 

抗战胜利后,由于解放战争形势的需要, 1947年3月,牡丹江军马场正式成立。1951年2月,扎兰屯牧场(伪满兴安牧场)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部,改建军马育成场,扎兰屯军马场成立,隶属牡丹江军马场。在此基础上,后期又建成了白城军马场、洮南军马场等一批军马场。

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西北战场上取得胜利,第一野战军(西北野战军)陆续接收了原国民党军马政局所属的甘肃省岷县种马牧场、永登军牧场与马衔山军牧场,上述军马场成立。同年9月,根据毛泽东主席“要完整无缺地将大马营军马场接管下来”的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三军一部接管了国民党军队山丹军牧场,同时接收了青海省贵德军牧场,山丹军马场由此成立。在很长一段时期,山丹军马场为西北军马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也为抗美援朝、对印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及各个骑兵部队军马的供需作出了突出贡献。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与第二野战军解放西南地区,接管了国民党军政部贵州省清镇种马场与云南省嵩明种马牧场,嵩明军马场成立。嵩明军马场以及前期丽江军马场的建成,对云南等省区的政局稳定、国防军队建设、对印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发挥了作用。仅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从山丹军马场以及嵩明军马场征集的战马就达到万余匹。

1954年10月,为壮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军队的力量,新疆军区决定以阿勒泰军分区马场为基础,由军区抽调100多人筹建新疆军区军马场,伊吾军马场成立。在伊吾军马场建成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新疆军区又先后建成了昭苏军马场、尼勒克军马场与特克斯军马场。

1963年9月,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所属的内蒙古白银库伦牧场移交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部,成立军马养殖场,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白银库伦军马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北大门,为保障边防安全,依托当地丰富的草原资源,新中国在内蒙古成立了十余个军马场,其中,建立于1967年4月的红山军马场是至今唯一一个仍然保留军队管理的军马场。

除中央军委总后勤部直管的军马场外,各军分区根据自己的需要也建了许多直属军分区管理的军马场,如福州军分区管理的锦江军马场、成都军分区管理的白河军马场、龙日军马场等。

自我军第一个军马场建成,半个多世纪以来,先后建成各级别军马场50余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马事业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辉煌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转型于我国当代国防军事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的今天。军马场的诞生与发展正是我国军队建设与国防建设从弱小走向强盛的一个缩影。今天,军马场已与我们渐行渐远,但军马场的创业史将永远定格在人类历史的舞台。■

(责任编辑 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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