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在烽火硝烟中的敌后根据地儿童

叶铭

战争应该让孩子走开。但在抗日战争中,中国的少年儿童,特别是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少年儿童,却纷纷投身战场,用稚嫩的肩膀担了与年龄不相称的责任,为了民族解放,战斗在烽火硝烟中。

 

一、红军时期的少年儿童工作

 

“准备好了么?时刻准备着,我们都是共产儿童团,将来的主人,必定是我们……”这首《共产儿童团歌》是电影《红孩子》的主题曲。电影《红孩子》所反映的少年儿童生活,基本上就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区少年儿童生活的缩影。

中央苏区有儿童团,鄂豫皖苏区普遍建立起诸如劳动童子团(简称童子团)以及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等少年儿童组织。中央苏区各乡村都办起了列宁小学(闽西叫劳动小学),对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童子团是共青团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年满8岁、年界15岁的劳动者子弟均可加入。其组织形式为军事制,10人为一排,5排为一分队,5分队为一大队,5大队为一区联队,若干区联队组合,成立一个县总队部。其后发展为一村为一小队、一乡为一分队、一区为一中队、一县为一大队。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查看路情、捉拿奸细、传递公文、搜集情况、维持公共秩序、抓赌、捉吸食大烟者、制止打骂行为、参加代耕活动、进行军事训练与政治学习、开展文娱活动、参加生产,以及配合赤卫队、游击队和主力红军作战。少年先锋队则是共青团领导下的半军事化阶级自卫组织,年龄在15到20岁之间的工农子弟可以报名参加。其组织形式最初为乡设分队部,区设中队部,县设大队部,特区设总队(或纵队)部。不久改为村设小队(或分队)部,乡设中队部,区设大队部,县设指挥部,特区设总队部。主要任务有扩大红军、拥护红军、武装自卫、戒严、肃反、维护社会治安、发动游击战争、配合红军活动、完成生产、组成运输队支前以及军事训练和政治宣传,等等。

曾任中央苏区瑞金地区黄安、万田、沙兴区教育巡视员的钟世银回忆,列宁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苏维埃政府在“教育为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联系起来”的方针精神下,招年满6岁的儿童入学,将其分编为一、二、三年级,一律不收学费。列宁小学的课程有:国语、算术、图画、唱歌、手工、劳作(学种菜、除草及打扫卫生等)。除文化知识外,列宁小学的学生还要学习军事,做宣传工作,主要进行打土豪、分田地,以及破除迷信等方面的宣传。开国中将林维先曾在鄂豫皖苏区参加过少先队,上过学。他因为年龄小,无法参加红军,先加入少先队。他回忆说:“加入了少先队,一切都有劲了。我和少先队的伙伴们一起参加生产,一起拿着木棍站岗放哨,有时我们还做些宣传动员的工作。”曾在鄂豫皖苏区上过列宁小学并加入过童子团的卢万和与朱树权回顾了学习期间的宣传工作,特别提及了童子团军事训练。童子团的孩子们用松果做弹药,分为进攻与防御方,如同真正的打仗一样,将日常娱乐与军事训练结合在一起。经过这样教育的少年儿童,一方面是后方的稳定器,另一方面也能够成为战争的有效参与者。中央苏区的少共国际师就是在共青团领导下,集合上述经过教育的青少年加入红军的。

红军时代,行之有效的针对少年儿童的组织与方法,在抗日战争中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战火教育了中国人民,也对中国的少年儿童们产生了影响。

 

二、抗战期间日寇

对中国少年儿童的战争罪行

 

少年儿童不应遭受战火的荼毒。但在残暴的日寇入侵下,中国的少年儿童遭受了巨大的战争创伤。

根据现收藏在日内瓦的原国联档案馆的资料显示: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在东三省有计划地对中国学生展开屠杀。当时中国百姓给国联的控诉呈文中提到,日军对中国人“非杀即戮,并愚民政策,恨我们中国学生,见学生就杀,使一般学生都纷纷恐慌,无处可隐,结果被杀的也很多”。除此之外,日军借口所谓“讨伐匪贼”,不但对我东三省抗日军人展开“围剿”,也对无辜平民进行屠杀,借此消磨中国人的抗日思想。1932年发生的平顶山惨案中,幸存者方树荣当时年仅9岁,身负重伤。年仅两岁的弟弟看见母亲被日军杀害,吓得直喊“妈妈”,被日军用刺刀扎死,摔向远处。另一位幸存者洪振儒9岁的儿子和年仅3岁、4岁的两个女儿,都被日军用刺刀捅死。

七七事变后,随着全国性抗日战争的爆发,日军在华暴行日益增加,其中针对少年儿童的战争罪行也数不胜数。在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中,就有大量日寇残害中国少年儿童的事例。在侵占南京前的轰炸中,日军炸毁了南京相府营小学,炸死了众多儿童与学生。一个名叫王如贵的幸存者,当年只有10岁,在南京市建康路邮局前卖茶,因为没有向日军鞠躬行礼,就被日军巡逻队用刺刀刺伤。幸存者马明福4岁的妹妹,在逃难时被日军开枪打死。女童的伤亡,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日军的性暴行造成的。家住中华门新路口的夏淑琴,当年只有7岁,她的母亲和姐姐被日军强暴而死,自己被日军刺了三刀,因为昏死过去而侥幸逃过一劫。另一位幸存者姜根福11岁的姐姐,因为反抗日军的强暴,被日军用刀将头劈成两半,当场身亡。

日军对我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大规模“扫荡”,以期消灭敌后抗日武装,稳定日军的后方。为了建设所谓的“治安区”,日军实行“三光”政策,破坏根据地,力图摧毁根据地军民的抗日意志。根据地的广大少年儿童也成了日军屠戮的对象。1940年冬天,日军侵占晋西北抗日民主根据地首府兴县,随即展开对根据地百姓的屠杀。在兴县城西关郭家沟的康家大院,日军将一个小女孩抓起来,摔在大门口的石墩上,小女孩当场死亡。有一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被日军戳了一刺刀。等日军走后,他一手捂着被日军捅破的肚子,一手牵着自己的弟弟,在尸体堆中找寻自己的父母。1941年1月,冀东根据地潘家峪村,日军屠杀无辜民众1230人,其中孩子约300人。1942年5月,日军在冀中实施“五一大扫荡”时,向地道中施放窒息性毒气,我军民800余人遇难。类似对少年儿童的虐杀,在根据地、在全中国都屡见不鲜。

面对残暴的侵略者,根据地的孩子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学习文化,宣传抗战,为抗日战争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根据地少年儿童组织与事迹

 

1945年4月4日,中共盐阜行署作出《关于爱护儿童扶植儿童团的决定》,决定指出:“儿童团是儿童们寻求解放的战斗集体,我们要扶植它,予以必要的援助。他们是破除迷信、宣传卫生、传播文化的优良助手;他们是反对旧礼教、旧习惯及一切欺压他们的恶势力的小战士。他们在民族解放斗争中,也作出了不少惊天地泣鬼神的伟绩。因此,村政府应尽一切可能帮助儿童团开展儿童工作,县、区政府应在各方面给予儿童以有力的指导与扶助,使它发展巩固。”这是党对根据地少年儿童组织态度的写照。

在党的领导下,广大根据地先后建立起抗日儿童团组织。党要求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以及中华民族抗日先锋队等青年组织,在党的指导下直接领导抗日儿童团以及根据地其他少年儿童组织的工作。1938年10月,西北青救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抗日儿童团的组织章程。在此号召下,各根据地的少年儿童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晋察冀边区青救会和边区政府在每年的“四·四”儿童节,都要发出指示、通知、宣传大纲等,指导、推动儿童工作。随着这些工作的开展,边区儿童团的生活更加活跃起来。西北和华北等抗日根据地都建立起了儿童团组织,而且随着斗争的开展不断发展壮大。1940年,陕甘宁边区总共有7万儿童团员,苏北解放区有不少于18万少年儿童加入儿童团;华北抗日根据地更是吸收了60万儿童团员。

另一方面,儿童团的组织建设也逐渐趋于完善。相当多的根据地都制订了团章,以下是一些根据地制定儿童团团章的时间:《西北抗日儿童团组织章程》(1938年)、《晋西抗日儿童团组织简章》(1940年)、《盐阜区儿童团团章》(1943年)、《山东莱阳县儿童团团章》(1944年)等。团章规定建立儿童团的宗旨是:联合全(西北和华北)中国的小兄弟、小姊妹结成好朋友;大家共同学习、工作和游戏;参加救国工作。7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少年都可参加。儿童团的礼节为右手五指齐额举起,表示中华民族儿童团结起来,打倒日寇汉奸。

儿童团的团章规定儿童团的任务是:宣传大家打日本;侦察敌情捉汉奸;站岗放哨送书信;尊敬抗战官和兵;帮助抗属来做事;学习生产不稍停。在抗日战争日益接近胜利的时候,斗争越发艰苦,党和抗日民主政府更加关心和支持少年儿童工作。以晋察冀边区为例,1940年通过的边区抗日儿童团工作纲领中,首先提出拥护与推动边区抗战教育,努力学习抗战救国的知识与本领。要求开展儿童的文化娱乐工作,进行识字、歌咏、游戏、戏剧、舞蹈等活动及军事体育的训练,养成集体主义精神。动员儿童参加各种抗日救亡工作,优待抗属,慰劳军队,站岗放哨,送信,引路,参加生产,动员壮丁入伍,规劝家长救国,进行各种宣传。提高儿童地位,反对轻视、虐待儿童。改善儿童生活,改善童工、学徒、店员待遇,反对早婚、童养媳制度,厉行卫生运动与保健工作。1945年3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和各界抗日联合会在迎接和纪念“四·四”儿童节的指示中,对全边区儿童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务:一是组织动员全体少年儿童积极帮助家庭劳动,并把生产和学习很好地结合起来;二是加强民族气节教育,普遍开展“五不运动”;三是开展文化娱乐工作,适当进行军事体育锻炼;四是反对封建残余的束缚虐待;五是加强游击区的学校教育工作和抗日宣传工作。事实证明,根据地的少年儿童出色完成了儿童团赋予他们的各项任务。

敌后根据地少年儿童,秉承儿童团及其他少年儿童组织确定的章程、宗旨与任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敌后少年儿童抗日运动。以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为例,儿童团协助大批儿童入学。据不完全统计,晋察冀根据地儿童入学人数占根据地儿童总人数的80%。仅冀中一地,1941年就有小学4088所,在校学生45072人。儿童团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并领导课外活动。晋察冀儿童团要求根据地少年儿童抵制伪教育,做到不上鬼子的当,不念鬼子的书,不告诉鬼子一句实话,不替鬼子干事,不当亡国奴。在宣传战线上,晋察冀根据地儿童团在村子中挂上识字牌,组织标语队。在边区选举的时候进行民主选举宣传工作,说服动员家人参加选举。同时在选举会场组织拉拉队、歌咏队,一方面活跃气氛,另一方面维持正常秩序。儿童团普遍开展拥军优抚工作。1941年,河北行唐两个十一二岁的儿童成了劳动小英雄。行唐二区黄龙港的张英年帮助抗属开垦荒地6亩、植树50棵、打柴100斤、抬水11次。行唐二区高家庄的高守业帮助抗属开垦荒地5亩、植树25棵、养鸡6只、拾粪4担、抬水20次、打柴300斤。儿童团成员慰劳军队,帮助受伤战士,募集慰劳品,给火线战士们送饭。百团大战中,王家峪儿童团帮助八路军割草喂马,为前线送干粮;晋察冀边区儿童团破坏日军交通干线近百次,有力牵制了敌人的进攻和“扫荡”,支援了抗战。儿童团还是边区的小战士,其中最为活跃和出色的是晋察冀边区的儿童团。在晋冀一带,至今还流传着放牛小英雄王二小把日寇引进八路军包围圈的故事。《歌唱二小放牛郎》这首歌就是为了歌颂其事迹而创作的。在日军对冀中武强县北戴村一次“扫荡”中,日军威逼群众说出八路军伤员与军用物资的下落,在场百姓谁也不说,日军拉出一个叫温三玉的儿童团团员,威胁他说,如果不说实话,就砍断手指。温三玉断然回答:“不知道!”结果被日军砍断手指,痛昏过去。醒来后,面对日军逼问,他依然坚强不屈。1943年在行唐县上房村,儿童团小队长张六子被日军抓住,敌人逼问他干部的下落,张六子坚决不说实情,最终被活活烧死。同年,在完县(今顺平县)野场村,儿童团团长王璞、父亲(村长王三群)、母亲张竹子被日军抓住,一家三口为保护抗日秘密,全部惨遭日军毒手。儿童团员们还利用自己年纪小、不被注意的特点,深入敌后,出色地完成任务。1938年到1943年五年间,北岳区完县、唐县、曲阳三县统计,儿童团共捉住汉奸90个、嫌疑犯432个,在捉拿汉奸、防止敌特搞破坏的斗争中,立下了功劳。

广大抗日根据地中儿童团的成立,不仅给孩子们的生活带去了乐趣和希望,同时壮大了抗日队伍的力量,为抗战胜利作出了贡献。抗日儿童团协助政府,团结教育了少年儿童,成为坚持抗战、巩固和建设根据地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同时为革命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革命接班人。抗日儿童团是抗日民主政权开展工作的小助手,是开展生产运动、文体活动的小先锋,是抗日救国的小战士,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 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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