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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禁烟拾零

郑剑平

民国初年,国民政府就提倡戒烟禁毒,只是连年军阀混战,致使禁毒工作一度被束之高阁。蒋介石上台后,尽管宣布过禁止毒品,还颁布了《禁烟法》,但时任政府难以抗拒毒品贸易带来的巨大财税收入,相关立法大多不能有效执行。因此,禁毒声势浩大,却收效甚微。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下,日本吗啡、欧洲海洛因、印度鸦片等各种毒品蜂拥而至,毒害至深令普通民众痛恨。南京国民政府的“寓禁于征”政策,又肥了不法商人的腰包,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迫于社会上要求严厉禁毒的呼声,1934年,蒋介石在内外交困之际,发起“新生活”运动,宣称要做到“二年禁毒,六年禁烟”。

之前的禁烟禁毒,大多是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行,“新生活”运动却从如火如荼的民间宣传开始。各省纷纷成立禁烟会,设立“禁烟日”,各地的报纸、杂志、广播也轮番刊登、播出禁烟禁毒的文章和广告。汽车、火车、轮船上悬挂禁毒标语,比如“要肃清一切烟毒犯!”“不要忘记日寇毒化我国的诡谋”“吸食及贩运烟毒者依法处以极刑!”等等。

据《中华民国史稿》记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内务部要求各府州县从严查禁鸦片,种者按亩重罚,贩则全数焚毁,并晓谕民众:“农则改种他物,商则别计营生,吸则尤当实时戒除。”紧接着,设立禁烟总局,以专责成。由于积习已久,效果不彰。事实上,除吸食鸦片之风流行外,许多军政官佐亦染有冶游、聚赌、需索等恶习。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则通饬各府县,声言对府县知事严密查察,违者辞退开除,并要求对幕僚随从、科长科员,出具连环保结,送部查考。

为了查缉毒品,国民政府绞尽脑汁,出台了一系列奖励办法。据1935年1月15日江西省政府颁布的《查缉毒品给奖及处理办法》第二条:缉获精制吗啡、海洛因纯高根,每两给奖4800元,粗制吗啡每两给奖2400元,红白丸每净重一磅给奖3200元,含有吗啡或海洛因之同类烈性毒品或化合物,应按其所含成分之多寡依上列标准以百分比例推算给奖。第三条:缉获纯烟土纯烟膏,不分产别,每两给奖640元,纯烟灰每两给奖320元,夹料烟土烟膏烟灰应按所含成分之多寡,依上列标准按百分比例推算给奖。同年1月30日,江西省政府又颁布《禁烟罚金充奖规则》:据告发人之报告,因而破获判处罚金者,以50%奖给告发人,20%奖给破获该案之员,仅10%补助该管审判机关公费,其余20%拨充当地肃清烟毒善后经费。

1926年8月29日江西省政府发给新淦县县长的训令,记载了发生在丰城县缉拿烟土的一个事件。

据密报,有土车四辆,道经枫树墟暨苟苈墟一带,形迹可疑,意料定必携带违禁物品。比即饬本区第六、第七两保,连夜派丁会同协缉嗣。据第六保联主任熊肇骏呈复称,已奉电谕协缉土车等因,遵派书记区丁等前往枫树、苟苈一带守候。至夜晚八时左右,果见土车二辆遥遥而来,当即上前检查,该推车人遂弃车潜逃,乃查得该车上有烟土大小六件,连同土车送请核办。据此查获土车下部均装有涵管,与普通土车装置显然不同,足证该项车辆纯系藏带烟土之用,毫无疑问除严缉各该在逃人犯归案究办外,通令各县,如遇有上项装置特殊之土车,务必严密查拿。总司令熊式辉。

这无疑是民国禁烟缉毒的一个缩影。

为了增强贩运鸦片的隐蔽性,有的商贩不惜用尽心机,伎俩百出。据1926年3月31日江西省政府训令记载,临川县第六区第12保查获利用有胆酒罐暗装鸦片贩运一案。贩运者唐荣卿、张育安二人使用特制酒罐,罐内设有暗胆,外面可由口径倾注酒糖及各种液体,以掩人耳目,内部环口径周围布置暗胆,用于装置鸦片烟土,每罐搜出烟土十多斤,四罐合计搜获烟土41斤。据唐、张二人供述皆系湖南人,此次贩运系张老板雇请,到抚州及福建一带售卖。因该案涉及由湖南特制酒罐暗装烟土,不远数百里挑运而来,所以,江西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发现此类有胆酒罐,严加防范缉拿。

缉毒工作是一项既艰苦又危险的工作,缉毒警察在当时武器装备简单,生活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与毒犯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没有勇气和胆识,是胜任不了的。因此,民国政府也制定了禁烟禁毒考成规则,对各级参与禁烟禁毒事务之人员,实行奖惩。其中奖励分为:升用、进级、加俸、记功和嘉奖等五项。惩戒分为:免职、降级、罚俸、记过和申诫等五项。

三湖镇位于赣中、吉安地区西北端、新干县境西北部。镇境东濒赣江,并与本县大洋洲镇及樟树市的永泰镇隔江相望。三湖交通位置十分重要,市场繁荣不衰,尤以清末民初最为鼎盛,成为江南水果、竹木、土布集散中转之镇,四方客商誉三湖为“小南京”。清咸丰十年(1860年)设厘金局于三湖,为江西三大厘金卡之一。历代为江西航运交通重镇,当今仍为江西名镇。民国时期的三湖镇,不说烟馆林立,至少吃喝玩乐应有尽有。禁烟禁毒任务更加艰辛繁重。据档案记载,三湖镇商会主席刘佐正吸烟由来已久,当地警察所不敢过问。所长邓希韶到任后,力排众议,奉令缉拿。1926年5月25日晚9点,邓所长亲自率领警员前往泰盛仁店,撬开店门,走到第二进门口,见商会主席刘佐正等人从谷仓内跳出,即当场将其拿获。只见仓内设有烟铺二张,右边铺上有明亮烟灯二盏,烟枪上尚装有烟膏少许。同时店主聂汝清还供出后房内二人。此次一并拿获五人,烟土一包计四小块约四两多,干膏一小包,烟枪二支,烟灯二盏,剪刀一把,镊子二把,瓷烟盒五个,瓷烟罐一个,铜罐一个,烟坨一个,烟布一方。

由于烟犯刘佐正在三湖镇颇有势力,当晚,邓所长便将五名烟犯星夜押解至县,以免夜长梦多,节外生枝。果然不出所料,五名烟犯被押解离开三湖镇后,刘佐正之弟及其党徒连夜鸣锣召集200余人,各执武器,分三路打算拦劫,企图夺回烟犯刘佐正,并破坏了三湖镇警察所,意在劫持邓所长之妻张氏,作为交换刘佐正的条件。所幸的是当地保联主任周执中事前将张氏带至下聂村暂避,得免于难。鉴于邓希韶能遵令设计破获,且处置迅速,县政府打算为其记功一次,以示奖励。

临时政府如此高调禁烟,地方政府不敢懈怠。为了帮助烟民戒除烟瘾,地方政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设立戒烟机构,配备专业人士,安排经费预算,限期将烟民戒绝。

地处江西中部的新淦县(现新干县),被列为绝对禁烟区域,禁烟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为此,新淦县政府成立了戒烟所,配备4人办公。其职员履历如下:

所长:李自立,男,31岁,江西省立医学专科毕业

医师:张侠民,男,24岁,四十一军军医讲习所毕业

医师:汤寿昌,男,22岁,第四路总部军医讲习所毕业

事务员:杨韵清,男,24岁,江西私立剑声中学教员

新淦县政府戒烟所人员配置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由此可见,县政府对戒烟工作高度重视。据新干县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记载,新淦县自1934年奉令列为绝对禁烟区域以来,一般富户之吸食鸦片者,大都能够自我猛省,先后戒除烟瘾,而少数烟民由于生活贫困,加上身患疾病,所以禁烟罚金一项不易取得,无形中影响了戒烟工作的顺利进行。面临禁烟期限紧迫,令又其严,非求补救之方,势必延误大事。因此,新淦县政府根据禁烟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特别向省政府做了专门请示报告。

1935年元月15日,新淦县政府在向江西省政府报告中说到,该县戒烟所于1934年7月成立,因故未能容纳大量烟民,故办理数月收效甚微。根据禁烟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戒烟所实无该项经费来源。现省库经费奇缺,恐亦无费可拨。兹值禁烟工作吃紧之际,戒烟所万难中止,拟将全县未戒烟民分四期入所完全戒绝,每期一月,每月经费约250元至300元,由地方预备费项下开支,电请钧座察核。1935年2月4日,江西省政府回电:该县已登记烟民,应于本年四月底一律戒绝。至于戒烟费用,该县预备费项下开支。

遵照省政府命令,新淦县政府于1935年2月12日向江西省第二区行政督察公署报送了县戒烟所预算和有关事项。报告称:查本县烟民登记业已完毕,共计360名。兹奉令规定在本年四月前应完全戒绝,望经费无奉令规定在县预备费项下开支,究应如何进行,提请公决案。决议:一、商请第三大队让出楼房为戒烟烟民住所;二、在四月底前分三项戒绝;三、由戒烟所所长拟具预算送府转呈;四、戒烟所烟民伙食及一切杂务由财委会派员负责办理。

1935年2月16日,专员公署回复:查原预算第二项公杂费应减支为10元,贫困烟民伙食每月约以三分之一计算,共20名,每名月支2元1角,共支42元。仍应列入预算,并核实开支。等等。

据《新淦县政府戒烟所1935年度经费支出预算书》记载,戒烟所经费开支如下:

合计:1692元。其中

(一)薪水工资:252元

(二)公杂费:360元

1、文具纸张:96元

2、印刷费:72元

3、灯油:72元

4、柴炭:72元

5、茶水:48元

(三)药品费:1080元

1、注射剂:240元

2、汀剂:280元

3、散剂:420元

4、锭剂:120元

不难看出,在临时政府高压政策鞭策下,地方政府禁烟解毒工作有模有样,确实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这场大张旗鼓、兴师动众的禁烟禁毒运动,最初确实取得了可观的成绩,社会面貌也为之焕然一新。但全面抗战爆发后,日本在占领区推行毒化政策,毒品流害再次卷土重来。据1935年1月24日江西省政府发给新淦县的电文记载,“接收日伪物资中,时有查获此等遗留毒品时,应立即送交当地政府查明,公告邀请当地上级政府及同级机关监视,当众焚毁,如案涉及刑事情况者,应即解监察司法机关办理。”

1939年9月,身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亲自兼任四川省主席,时任委员长成都行辕主任的贺国光被提为川府秘书长,实际打理省主席事务。兼任四川省政期间,蒋介石重视禁止烟毒工作。1939年12月16日,他决定改组四川省禁烟督办公署,亲自兼任督办,贺国光任会办。1940年5月8日,蒋介石对禁烟工作作指示:要在半年内肃清,大力宣传,严法相绳。他还兼任四川省烟毒总检查督察团团长。

时任四川禁烟督办公署科长的李骅括在自传《愧负一生》中记载:

四川禁烟督办公署的设立,是因为当时“烟土猖獗”,中枢决心禁烟而设立的,所以督办是军事委员长蒋公兼任,会办亦由行营主任贺国光担任,还有一位会办,是地方上五老七贤之一,署内设有两大处,几大室,还有一个缉私队,第一处是由四川省民政厅长胡次威兼理,第二处为贺之光,主任秘书是湖南人雷啸岑先生,其声势之浩大,不言可知!我是担任第二处第一科科长并有一个时候兼代处长,主管烟土缉土、化验和保管。责任是非常重大,不可半分大意。那个时候检验烟土,是用土法,仅凭眼光来鉴定,没有化验的方法,保管鸦片烟土,当然是用箱装,因为时时有空袭,烟土多半藏在防空洞内,防守极不容易。记得有一次被小偷偷了一两箱去了,久查也无法破案,这种疏忽之咎,主管自然要负连带责任,好在上峰对我颇为信任,和没有加以探究!记得有一次接到几份同样的密告,说是西康雅安有烟土十四卡车以武装走私的方法运往成都销售,某日可到成都城处某某地方,希望严以缉拿。督办署接着这些密报以后,事关军人大批走私,不得不慎重处理,否则引起政治上的问题,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向上峰汇报请示如何处理?上峰回电烟土宜缉,但以“不出事为原则”,须知武装走私,必有枪械保护,如须缉拿,自非开火不可,那里有不出事的道理!所以川康烟毒不能绝迹的原因,当然有种种因素,而有所顾忌也是当时中央一片为安定地方的苦心。

足见,民国禁烟实非易事。

(责任编辑 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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