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顾孟余被弹劾风波

卢艳香

在近代,创办于上海的《申报》,其出版时间之长、发行量之大、影响力之广泛,是同时期其他报纸难以企及的。1934年6月30日,该报刊登了一则当时国民政府监察院弹劾时任铁道部部长顾孟余的弹劾文:“(南京)监委刘侯武提劾铁道部长顾孟余,丧失国权违反国法,损害国益,渎职营私,经该院依法交由委员杨天骥等审查,认原弹劾案所称丧权辱国之处,尚无实证,然审查合同全部内容,及其签订手续,该部长实有违法舞弊情事,应依法移付惩戒,已由院缮检本案各件,备文呈请国府鉴核施行,原弹劾案及审查报告,呈国府文,今日由监院正式公布。”

这样一篇弹劾文在《申报》刊登后,立刻引起民众舆论沸腾。铁道部部长顾孟余竟然丧权辱国,“渎职营私”?谁不知道铁道部是国家经济核心部门,这些官员身处如此重要的位置,却竟然以权谋私,做卖国的勾当?!这些勾当现在被监察院查出,并且被公之于众,看他们怎样收场!一时间,该事件迅速成为民众街谈巷议的热点,引发政坛震动,事态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而文章所涉及的当事人顾孟余,在得知这则消息后,其气愤至极的程度令人难以想像。身为汪精卫的心腹,在他看来,文章中那些监察院所指违法舞弊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无耻谰言。他必须立即辩驳,并且同样要在《申报》上发表申明。于是,《顾孟余被弹劾后发表谈话(上)》《顾孟余被弹劾后发表谈话(下)》这两篇文章,分别在1934年7月3日、4日的《申报》刊出。在上述谈话中,顾孟余毫不掩盖其气愤之心,直接对监察院以及监察委员刘侯武进行了抨击:“该委员刘侯武不但昏聩糊涂,不察事实,且又造此毫无根据之谰言,全以毁坏他人名誉为事,但使国家有常法,社会有良俗,此种谰言,一出诸私人之口,已构成毁谤之罪,今以监察院之尊严,其行使职权,提出弹章,公开发表者,乃为文明国家法律所戒,风俗所不许,诚不禁为吾国监察制度之前途悲矣。”按照顾孟余所发表的这些谈话内容来看,他的辩驳不仅直指刘侯武个人品行,更将矛头对准监察院,并对监察制度也表示相当不满。在义愤填膺地发表上述谈话后,顾孟余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为了表达愤懑之情和坚定的立场,竟然提出要辞去铁道部部长之职。

顾孟余的这种强烈反应,立即在国民政府高层引发混乱。谁不知道铁道部是国家经济核心部门?谁又不知顾孟余是汪派人物?监察院弹劾他,到底意指什么?又为什么要在报纸上刊登文章、披露案情呢?这背后隐藏着什么玄机呢?

 

无力的监察院

 

这次弹劾案风波,其根源与当时国民政府监察院的职责相关。国民政府在1928年底结束军政,进入训政时期,根据孙中山生前所倡导的五权学说,成立了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这五院,分别执掌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依照1931年5月5日国民政府所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规定,监察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依法律行使弹劾和审计职权。其中,“监察委员行使弹劾权,依弹劾法之规定,得单独提出弹劾案,经其他监察委员三人审查通过后,即可移付惩戒”。弹劾与惩戒分属监察权与司法权。监察院所依法提出的弹劾案,经审查后决定移付惩戒的,须移交给专门的惩戒机关,议决是否给予被弹劾者惩戒。对于惩戒结果,监察院无权干涉。如果按照这个程序来讲,监察院在提请国民政府启动对顾孟余的弹劾后,监察院的责任就已经完结了。但此时,却突然把弹劾文在《申报》上公布,掀起这么大的风波,监察院意欲何为呢?

实际上,自成立之日起,监察院就一直感觉到自己监察无力。监察院曾这样自我表述:“自监察院成立以来,所提弹劾案总计不下数百件,除极少数事务官由惩戒委员会归案办理外,其余各案均如石沉大海,渺无影响。曾多次通过各种途径试图争取更大的权力,最终都无果。”虽然曾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改变这种困境,但也都毫无结果,如在1931年12月,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就提出过关于“建议三全大会严令国府从速彻底执行监察院所提弹劾案”的议案,议案中表达了监察院的很多无奈。

在这种情况下,借助公共舆论,诉诸于公众的力量,便成为监察院无奈的选择,“本院数年来每被外间指摘,谓为只弹劾小官,不敢弹劾大官。其实稍大之案,多被搁置,所能求社会对于监察权之认识者,惟此公布弹劾案之权而已”。这段话语渗透出监察院多少的无奈与无力。苍蝇难打,捕虎更不易,然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意欲通过报纸公布弹劾案以博取公众舆论支持,却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1932年5月,在顾孟余被弹劾风波发生前,监察院就曾试图借舆论的力量来“打老虎”。当时的监察院院长于右任,曾以《上海停战协定》“不交立法院议决,遽行签字”为由,弹劾时任行政院院长的汪精卫,认定汪精卫违法批准停战协定而不交立法院审查,应付惩戒。然而,于右任心里很清楚,如果只是将弹劾案上报国民政府,肯定没有结果。所以,当时他便想通过报纸公开此事,从而扩大事态。可是,没想到的是,弹劾文送到报社后,却被警备部扣压,终没能发表。而汪精卫又以在《上海停战协定》签订前,国民党最高政治指导机关中政会曾有决议“此次协定既非媾和条约,应照外交部所拟办法,交行政院,似办理完竣,再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报告”为由,对监察院的弹劾进行了反驳。紧接着,汪精卫又通过中政会,作出了一个决议:“以此次停战协定,业经中政会议通过,手续完备,对监院提请惩汪一节,应毋庸议。”“应毋庸议”这四个字,矛头针对着监察院,就是说,监察院对于这个弹劾案不能再有异议。说到底,弹劾是无效的,甚至是无根据的。可想而知,面对这样的结果,身为监察院院长的于右任以及参与弹劾的各监察委员,心中是何种滋味。

就这样,汪精卫逃过了一劫。而此次,其心腹宠臣顾孟余就应该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虽然“大潼铁路购料借款案”所称“丧权害国”之处,尚无实证,但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时的手续还是有问题的。那索性就弹劾你,而且此次必须发表,发表还得快,不能再被截稿。当下,弹劾文已被诉诸报端,而且是发行量极大的《申报》,其影响之大不言而喻。然而,顾孟余也不会轻易就范,竟也在《申报》上发表反驳之辞,字里行间多有谩骂。监察院对此十分不满,进而在《时代公论》上公开发表言论,自比“弹劾权要,无异捕虎”,称其申辩中“有许多地方,不惟近于谩骂,亦实不明法理”。

实际上,此次监察委员刘侯武借“大潼铁路购料案”,以四大罪状提请弹劾顾孟余,提案在交付杨天骥、李正乐、刘莪青三位监察委员审查时,已被确认“尚无实证”,但监察院仍以“大潼铁路购料案”“手续不合”为由,对顾孟余提出弹劾。其实,监察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工作萎靡状态。正如王子壮在日记中所说,监察院“只能作打苍蝇之工作”,而这次焉何非要“打老虎”?用顾孟余的话说,“若辈所以不加细察,断章取义,贸然提出弹劾者,实因其目的本在弹劾”。

 

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

 

国民党自成立之日起,其人事纠葛就一直缠绕不清。孙中山逝世后,情况更为严重,派系斗争不断,人事分分合合。这便是国民党缺乏内聚力的主要表现,更是最终导致国民党失败的重要原因。1932年淞沪抗战爆发后,随着民族矛盾的加深,国民党内部形成了由蒋介石主管军事、汪精卫主管政治的蒋汪合作格局,从而结束了宁粤对立局面。而此次既为汪精卫宠臣,又为改组派要员的顾孟余被监察院弹劾,本质上,就是在蒋汪合作局面下,利益受损方于右任、孙科等人对汪精卫、顾孟余联合发起的一次反击。

于右任与汪精卫、顾孟余嫌隙由来已久。尤其是1931年,于右任曾因汪精卫、顾孟余的关系错失了出任国民政府主席一职,而降居为监察院院长。

据说,在四届一中全会时,蒋介石曾属意由于右任出任国民政府主席,但该意向却因多方反对而未成形。按照当时曾一度代理行政院院长、后被选任为行政院副院长的陈铭枢在《“宁粤合作”亲历记》中所说,蒋介石是接受了他的建议,从而改变了初衷,同意改由林森任国民政府主席的。但据杨玉清在《关于〈“非常会议”前后〉一文的补充》中的说法,主要是因为汪精卫收到了胡汉民的一封信。胡汉民自被蒋介石软禁在汤山后,就引发了宁粤对立局面。在此期间,汪精卫曾态度严明地站在胡汉民一方,表示要与胡汉民合作反蒋。在宁粤双方争斗得不可开交之际,九一八事变爆发,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蒋介石不得不释放了胡汉民。此后,胡汉民径直前去广州,成为南方实力派领袖。而在由谁出任国民政府主席一事上,胡汉民特意致信汪精卫,说:“今天的国府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谁也可以当。不过,人选慎重点也好。以我的意思,是觉得林森最为适当。”汪精卫收到胡汉民的信,自然要给胡汉民这个面子,于是汪精卫“千方百计完成了这个任务”,让林森出任了国民政府主席。当然这仅是杨玉清的说法。此外,还有一个人也曾谈到这件事情的原委,这个人是周德伟,其在台北所出版的《落笔惊风雨—我的一生与国民党的点滴》一书中,回忆说,于右任要出任国府主席的事情,当时一些报纸实际上都已经有相关的报道了。但胡汉民恢复自由后还仍然坚称反对蒋介石,因此,顾孟余与宋子文、陈铭枢等人紧急会商后认为,如果大部分立法委员在胡汉民的号召下,都追随他去了南方,那么宁粤合作局面肯定会受到诸多阻挠和挫折。所以,他迅速发电报给仍在上海的蒋介石、汪精卫,进行商议,认为当务之急应该是稳定立法委员,由原立法院副院长林森出任国民政府主席,这样就可以安抚这些立法委员们。如此,当全会召开时,林森以多数票通过,成为国民政府主席。面对这样的结果,于右任大怒,因此恨顾孟余入骨。

以上这些涉及于右任错失国民政府主席一职的众多说法,显示出汪精卫和顾孟余对此事件进程所施加的影响力。由此,于右任对汪精卫、顾孟余产生了深深的嫌隙。

利益受损方除了于右任以外,还有孙科。孙科虽然是孙中山的儿子,但在国民党内实际上并非实力派。在蒋介石与胡汉民闹翻后,宁粤局面形成之时,孙科曾与汪精卫合作,出任行政院院长,一度组成了“新政府”。但随着蒋、汪和解后开始对以孙科为首的“新政府”进行联合压迫,孙科不得不辞去行政院院长一职。在辞职之时,孙科本想将亲信梁寒操、马超俊等人安插进铁道部、交通部之类的国民政府的重要部门,但对这类肥缺,汪精卫早已有了谋划。为了不让孙科抢占先机,汪精卫早早地发电报给蒋介石,商量、落实人选问题。汪精卫首先称铁道部长猝难其人,实在不行就由自己暂兼,算是先把铁道部部长一职收入囊中,然后又向蒋介石推荐了自己的宠臣顾孟余,提议由顾孟余出任铁道部部长。在蒋汪合作局面初步形成时期,蒋介石自然接纳了汪精卫关于人事的建议,便同意由顾孟余出任铁道部部长。而其他各要部,孙科也是一无所获。在这种情况下,他对汪精卫非常不满,于是开始与于右任联手,谋划对汪精卫进行打击。依据《王子壮日记》中所讲,孙科“衔汪(汪精卫)甚,与于(于右任)之合作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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